为保证我公司配送食品安全,保证食品品质的稳定性,我公司的食品供应均以定点单位为准,我公司同时将其纳入管理控制环节,监督其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安全。
1、我公司建立有食品供应商管理台账,食品供应商必须进入管理台帐后才可向公司进行食品供应。台帐应含有购货日期、食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供货商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食品的感官性状、所索取证票种类及采购员签字等内容。
2、所有食品供应商,在进入我公司食品供应链条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度评价;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,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:营业执照、生产许可证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;必须签订采购合同,在合同中必须注明有关食品安全、食品质量的内容。
3、供应商管理台账中的企业,均需要按每半年一次的频率进行评价,评价从企业资信、供货及时性、供货食品质量、食品相关票证、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,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退出供应商管理台账,不得继续向我公司供应食品类开云手机官方网站入口-开云(中国)。
4、向我公司提供食品的供应商,在与我公司进行业务往期间,均需要保证食品合格率,若发现其提供的食品已保质期不符合要求,除当场拒收外还需要以发生不合格事件记录在管理台账中;发生多次且不改正者将从供应商管理台账中清除。
5、向我公司提供食品的供应商,在与我公司进行业务往期间,食品相关票证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均需要保证,对于提供虚假票证者发现一次即清理出供应商台账;提供票证不及时者可视情形限制其供货量,经常提供不及时则清理出供应商台账。